和江至在一起之后,仙仙差点气得七窍生烟,她指着我的脑袋骂,「江至身边狂蜂浪蝶无数,除了那张脸一无是处,你是疯了还是傻了,选他不选许知言。」
我安抚她,「没疯没傻,你放心,我有分寸。」
仙仙仰天长叹,指着桌子上的东西,没好气地开口,「有分寸,你把这些东西当成宝,废纸叠的星星,随手抄的情书,还有地上捡的银杏叶花束,一堆破烂玩意,你别告诉我你被感动了!」
我看着桌子上的银杏花束,精致得很,不知道出自哪个姑娘的手。
江至生得好看,引得无数女生追捧,他来者不拒,赚够了就丢开,他的一贯操作。
「现在社会还有哪个男生能耐下心手抄情书呢?」
「很有心,不是吗?」
上辈子我就是被江至这种廉价的喜欢骗到一无所有。
仙仙被我气得直接住回了家,扬言我们什么时候分手她再回来。
走了也好,这样我也没了顾忌。
不知道这话怎么就传到了江至耳朵里,为了套住我这头狼,江至开始为我花钱,带我吃了林城最贵的日料,送我大牌包包和香水,我频繁地发着朋友圈。
跟上辈子廉价的礼物不一样,我穿着他送的衣服包包招摇过市,把江至打造成一个出手阔绰的富二代,引得无数狂蜂浪蝶往他身上扑。
可只有我知道,江至一穷二白,生活费少得可怜,当初他靠着卖惨博得我的同情,让我心甘情愿地养着他,给他租房子,买名牌衣服,可他最后是怎么对我的?
伙同小三吞并我父母的遗产,最后伪造意外,把我活活烧死。
于是当江至说家里生意出现问题,计划在我面前卖惨的时候,我掏心掏肺地安慰了他好久,可就是不掏钱。
江至讪讪一笑,「没事,都是小问题。」
为了保持自己假富二代的身份,江至出校门的时间越来越多,他打了很多份工,忙得连毕业论文都来不及写。
可为了表现对我的无微不至,他任何时间随叫随到,主动包揽我的衣食住行,亲手给我洗衣服,凌晨三点翻墙出去给我买我想喝的奶茶,我学着他当初的模样,做着他做过的事情,才明白,原来他并没有把我当人看。
为了让江至看到点胜利的曙光,也为了表现我对他的死心塌地,于是,我送了他一辆跑车。
他丝毫不知道跑车的保养费和油费比他一个月的生活费还要多。
他高兴疯了,各种社交软件都是这辆车的图片,还拉风地在学校转了好几圈,班里的同学明显对他不一样了,他享受着大家的追捧,绝口不提这是我送的。
没关系,欲使其灭亡,先使其疯狂。
我就是要硬生生地把他捧上富二代的宝座,我要让他享受高人一等的优越感,高高在上,骑虎难下,这样摔下来的时候才致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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