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江秋笛,旁边这个抱着我傻乐的人,是我的老公裴鸣。
大学时,我们因一场数学竞赛相识。
我是第一,他是第二。
那一年,学校有个交换生名额,校领导给出的建议是谁赢了这个比赛就派谁去。
表面上我一点也不在意这个比赛,只是随手报了个名。
实际上我在外面租了套房子,从早学到晚,偷偷卷死所有人。
室友经常说我有一种死装死装的美感。
她说的话没错,如果装逼有等级,我就是传说中的逼王。
毕竟我从开学以来就保持着一种美好的精神状态。
生人勿近,熟人更是滚开。
我以一分之差赢过第二名,成功拿下交换生的名额。
去办证明的时候,那些校领导看我的眼神都怪怪的。
后来我才知道,这个名额是专门给校董儿子设的,只是没想到被我截胡了。
我和裴鸣素未谋面,却已经结下梁子。
真正见到裴鸣,是在第二年春天。
我轻掀眼皮,看着挡路的小奶狗嗷嗷叫,随即用脚尖轻轻推开它:
「蠢狗,走开。」
小奶狗随着我的脚尖移动到草丛边,不服输地咬住了鞋头。
眼看着我脸色越来越差,原本躲在下水道的裴鸣倏地打开井盖跳上来,朝我摆摆手:
「同学,你这样是不行的,看我的。」
说着,他一边拍手,一边口中发出嘬嘬嘬的声音:
「小狗别怕,我是好人。」
他把小奶狗抱到墙脚下,不一会儿就等来了狗妈妈,然后狗妈妈就叼着它的孩子走了。
也许是看出了我的疑惑,他主动告诉他在和朋友玩捉迷藏。
我犹豫再三,还是忍不住问他:
「被抓到了要枪毙吗?」
他笑得眼睛都睁不开了,还非要加我的微信,说我是他见过最特别的一个女孩子。
别谦虚,你也一样。
至少我还没遇到出门会躲下水道的男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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