耳边响起一声接一声的凉气。
“姜致在开玩笑?”
“谁不知道她爱默哥没有底线,以前最讨厌做家庭主妇的人,却能因为默哥胃不好,主动退居家庭,事业都不要了。”
“说的肯定是气话。”
“姜致,你都三十了,还跟个小姑娘计较,这些都是逢场作戏。”
朋友们都不信,就连沈默看我的眼神,都带上了一丝戏谑。
我叹气。
看来,是我真在这段感情里卑微太久了。
以至于,谁都忘了我以前的脾气。
说一不二。
“沈默。”我微笑,笑不达眼底,“我二十八岁了,在你眼里,自是比不上其他年轻的小姑娘。”
他嘴角讥诮地往上一勾。
像要把我逼成一个为爱发狂不可理喻的癫婆娘。
我离开的半个月,沈默一次都没联系过我,却不忘在朋友圈营造家里冷清,一人孤独的氛围。
想起评论区那些愤懑,我就觉得好笑。
男人当然永远共情男人了。
我笑得愈发灿烂,“放心,我离了你照样能活得好。还有,成熟的女人,那叫风韵,你懂什么叫风韵吗?
“女人就像年份久的茶,越品越香。而你们男人呢?过二十五就不行了。
“沈默,告诉你一个秘密,其实这几年,我每次都是装的,这戏我不想演了,你抓紧换人吧。”
我在他错愕的眼神中丢回一个不屑的笑。
起身离开了包间。
回到和沈默的家,不到一个小时就收拾完了全部。
一个行李箱。
我的七年,最终只装满了这一个行李箱。
不过没关系,我能连这箱东西都不要。
刚搬到新家公寓,闺蜜电话打了进来,极力邀请我去她新开的酒吧坐坐。
她说我宅家太久了,该出来见见世面。
两条腿的蛤蟆不好找,乖巧懂事的男人她那到处都是。
九点时,她再次打电话确认我来不来,她那突然来了个巨佬,包了全场吃喝,暗示我别错过好机会。
我当然要去。
对着镜子勾出一道完美眼线,提上小包欣然前往。
蓝月打门口瞧见我,眼睛都直了。
“分得好,分得妙。姜致,你知道我有多少年没见过你这么撩人的摸样了吗?你这身材,藏在家里真暴殄天物。”
我弯了弯嘴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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