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凌霜月是望仙楼的双花魁,一个娇媚,一个清冷。
不是我说,我俩之所以关系好,全靠她好到发光,而我傻得冒泡。
调教过无数姑娘的方妈妈在我和凌霜月两个人身上最下功夫,也最受挫败。
她本来想把凌霜月教成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,结果养出来个乐善好施的小傻瓜。
她本来想把我教成一个风情万种、勾魂夺魄的狐媚子,结果养出来个吃啥没够的二愣子。
作为欢场经营的佼佼者,方妈妈眼光长远,很早就明白了我们这个行业多元化审美的重要性,所以有意把我们两个往相反的方向培养。
凌霜月学琴棋书画,我就学吹拉弹唱;她学诗词歌赋,我学水袖舞曲;她勤学美人落泪、梨花带雨的楚楚动人,我苦练柔情媚态、婀娜多姿的魅惑横生。
只是……效果不太显著。
凌霜月学琴,一首入阵曲精妙绝伦,直听得人热血沸腾,恨不得当场结拜,歃血为盟!
再配合上我的剑舞,那叫一个逼人胆寒。她弹的每一个音节,我踩的每一个鼓点,都是那么坚定有力,好似下一秒就要取看客狗命!
眼看技术层面行不通,方妈妈就决定使用心理战,教凌霜月装可怜、扮委屈,欲擒故纵。
然而小姑娘开口,活像个读了几十年书的酸秀才:「人生在世,但求直抒胸臆,怎能畏畏缩缩、吞吞吐吐,为人所不齿?」
转而方妈妈又教我如何暗送秋波、拿捏人心、予取予求,我比凌霜月听话,学得有模有样:「公子可来了,叫奴家好等。公子请……嗝~」
一个长嗝把所有人都打沉默了。我:「抱一丝儿啊,抱一丝儿,都怪今天的饭太香了。」
方妈妈对我比凌霜月宽容些:「你要不是有这张脸,想吃这碗饭得饿死。不过做这一行的,只要脸蛋儿漂亮,蠢点倒是有好处。」
我顺着杆子往上爬地拍马屁,嘿嘿笑:「妈妈你又夸我了。妈妈待我们真好,方妈妈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妈妈!」
方妈妈牙根儿都快咬碎了,低头扯着帕子:「那也不能太蠢呐!」
其实我说的话不全是恭维,就我们俩这德行的,但凡换个楼子里待着,早不知被别的老鸨生吞活剥多少次了。
如果说我要做青楼里最无用但漂亮的花魁,那么凌霜月就是要做这青楼里最大的圣人,没有贬义的那种。
她几乎对每个人都秉持最大的宽容和慈悲,明明自己已经沦落风尘,却总觉得世上有比自己更可怜、更值得救赎的人。
在凌霜月第五次拿自己攒的私房钱建粥棚,给百姓施粥的时候,方妈妈指着她骂得手都开始发抖:「我本以为你是棵金摇钱树,谁知道是个散财童女。这无灾无患、不年不节的,你施什么粥啊?好好好,我真养不动你这娇小姐了。」
作为凌霜月的好姐妹,如果这个时候不站出来解围,那就是我不厚道了。
所以我赶紧咽下最后一口烧鹅,插话道:「反正她攒再多的钱也不能给自己赎身,花了就花了。小时候您不是还教我们念诗『天生我材必有用,千金散尽还复来』吗?」
方妈妈甩给我一记眼刀,调转枪头对着我骂:「我当初怎么就这么欠呢?花二百五买了你个真的二百五回来!别不是当时在狗肉馆看花了眼,我把你扔下,带只狗回来养了吧?」
我和凌霜月是六岁这年同一天到了望仙楼。不同的是,她是犯了罪的官眷,被充没来的。
她爹可不是什么被冤枉的忠直大臣,那是实打实有名的贪官,贪墨数额之大,令人咋舌。凌霜月若不是年纪实在太小,大概也免不了一个杀头罪。
而我则是方妈妈斥二百五十文「巨资」从狗肉馆门前捞出来的。对,就是狗肉馆。
因为我那个便宜老爹混得连饭都吃不上了,就把我插了草标放到大街上,可一个全身脏得包浆、瘦得几乎看不出人样的孩子,还是个女娃,别说卖上价,就是白送也没人要。
就这么熬了两天,便宜爹饿得眼冒金星,实在撑不下去,就把我堵上嘴用麻袋裹了,扔到狗肉馆门前:「刚抓了只黄狗,五百文,卖给你们。」
狗肉馆的人也不是傻子,当街验货发现是个人,差点没报了官。可那个人是我老子,大家都默认他有权决断我的生死,啐了他两口也就不了了之。
面子里子都挂不住,便宜爹被逼急了,竟叫嚣着要当场摔死我,还说我要是死了就是他们狗肉馆逼的。
其实我知道,如果再卖不出去,他就要突破做人最后的底线——摔死我,吃人。
免责声明:本文内容转载自互联网,本文内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,如本文影响到了您的权益,请联系我们(telnote@163.com)进行删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