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是搞笑。
来到会议室,包豪斯风格空间里,赫然拉着一条红艳艳的横幅。
上书:热烈欢迎陆总莅临指导。
忘了说,我新东家是一家传统车企,可能 Micheal 觉得传统企业的人都喜欢这一套吧。
但当看到陆总就是我的时候,他脸上的表情可谓精彩。
从震惊演变为尴尬,继而惆怅,再又迅速打起精神,扯动嘴角,堆上比哭还难看的微笑。
还是我主动破冰,伸出手,说了句:「Micheal 哥,好久不见!」
Micheal 到底是混迹江湖多年的老甲鱼,快速管理好了表情,伸出两只手紧紧地握了握我,道:「不敢当,不敢当,陆总叫我 Micheal 就好了。」
一起参加会议的昔日同事,神色各异地互相对视了下。
「那么,咱们就按流程开始吧。」
见我神色自若,创意岗和策略岗的同事这才开始今天的提案。
当甲方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。
以往,我的建议经常被在座各位牛气哄哄的创意人员否定,说我土气、粗俗。
现在我说 logo 再突出一些,字体大一些。
创意总监会微笑着说:「好的,陆总,我们调整下。」
他们总觉得自己很高级,实际上我常常觉得他们是在拿客户的钱去实现自己的文艺理想。
客户要的是什么?
很简单,人家投这么多钱进来,不是给你艺术家圆梦的,人家要回报。
Logo 突出一些、字大一些,都是要在竞争中,放大品牌信号进行传播。
这不是美不美的问题,这是成本高不高的问题。
你把 logo 悄咪咪地放在角落里,说奢侈品都是这么做的。
但是,老子的产品是大众消费品,老子投广告是为了让消费者知道我,你把我的品牌信号降得这么弱,我本来花 1000 万能达成的传播效果,让你干到了 1500 万,那我当然不愿意了。
以前我这么跟他们掰扯的时候,他们说我是土鳖。
我说我 TM 代表客户,你不这么干这单不要签了,他们才不情不愿,骂骂咧咧地干活。
也因此,几个创意出身的高管,早就看我不爽了。
现在,生瓜蛋子 Jeff 不会两头润滑,纯纯就一个传声筒。
让他们直面我这样的客户,几个平时拽得二五八万的文艺青年,也只能赔着笑说:「你的看法都是对的,对我们很有启发。」
唯唯诺诺宛若菜鸡。
没办法,这单的投放总金额是 2000 万,这小破公司一年也签不了 2 张。
Micheal 这个狗贼,当初也是等我把合同签回来,才让 HR 动手干掉我。
要是按照我的本心,这个饼是不想给他们吃的,但是当初和甲方关系处得过于丝滑,他们第一期打款的速度太快了。
不过,好在只是 2000 万的框架,第一期也只打了 500 万,按照惯例,广告公司还要送一套投放物料,包括广告片(TVC)、静态海报、短视频和几场路演宣发活动。
我太知道他们的成本结构了,完全有信心踩着他们的利润边界,把媒体采购赚的钱,全贴我物料制作费上。
至于第二期嘛,投放效果不能满足我的预期,按照合同条款规定,我当然就不打款咯。
所以,眼下,我还不能跟他们撕破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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