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娘从小就告知我,天底下的男人大多负心薄幸,而女之耽兮不可脱也。
遇人不淑,情之一字于女子来说便不过一剂砒霜,百害而无一利。
娘当年便是救了这样一个薄情郎。
她心地善良,路遇一个被马贼劫掠浑身是血的男人便将他救进了家,衣不解带日日照顾。
没过多久两人生出情愫,原以为会是段郎情妾意般的美好情爱,直到两年后我出生了。
他拉着我娘的手,言辞恳切说要回京见父母,以后好三媒六聘迎娶她。
可谁知却是一去不复返。
我娘以为他是死了,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,攒了四年盘缠千里迢迢赶来了京都,正巧撞见他携家带口上街游玩。
原来他不是死了,而是早已在京城攀上了公主。
将我娘这个糟糠之妻弃之如敝履,我这个随性而至的孩子置之不理。
那人怕我娘缠上,先是半真半假威胁我娘。
见我娘无动于衷后,又同我娘下跪哀求我娘不要告诉公主他们的事,硬塞给我娘一笔封口费。
我娘没要钱,狠狠甩了他一巴掌,只要求他陪自己回去。
那人见我娘软硬不吃,便对着她拳打脚踢,派人将她乱棍打出了京城。
对外还称我娘一个山野村妇见了京城繁华,妄图爬上驸马爷的床求得一世荣华富贵,当真寡廉鲜耻。
我娘是个夫为妻纲的传统儒学训导出的女子,生性柔软,如今六年真心错付,遭了丈夫背弃便一口郁气在胸,回来后一病不起。
忧思过度后,三尺白绫悬上房梁,早早便过世了。
后来的我被村头的孙娘捡了回去。
她丈夫早亡,膝下无子,待我如亲女儿。
一年后她开始经商,一个弱女子也能将生意做得风生水起。
所以你看,与其等着男人依靠,不若女子自己强大。
到时这所谓情爱,也不过生活的锦上添花罢了。
我不想要男人,只想养个自己的孩子。
这沈三,正中我心意。
夫妻一年,足够我怀上孩子。
然后去父留子。
因着不过临时的夫妻,我并不想同他过官府文书,也并不想拜什么堂。
但他却是有几分固执在身上的。
默契地不提官府文书,却是一定要同我拜堂。
淡色的眸子定定望着我,语气不容置疑:「一年的夫妻也是妻,必须名正言顺。」
我问:「若是名不正言不顺,不拜堂便随随便便在一起的呢?」
「那不叫妻,叫妾。」
妾可真是一点也不中听。
何况我拗不过他。
想着拜个堂就拜个堂吧,给彼此一个名分,以后孩子出生了孩子倒也不至于算野种。
我们就这样拜了堂成了亲。
除了都是彼此初夜的洞房花烛有些难堪。
他路途艰难,我出乎意料地痛苦了好一阵,其他倒也顺顺利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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