救赎文完结后,老公厌烦了我。
从他眼里的天真烂漫小太阳,到只会絮叨的黄脸婆,用了八年。
在他第三次在我面前提起秘书的可爱时,我轻轻放下刀叉,跟他说。
“我们离婚吧。”
他愣了下,没有拒绝。
走出民政局的时候,他低声跟我说:“是我对不起你……往后,我们还是朋友。”
“不用了。”
我说:“我再也不想看见你。”
我穿进书里,救赎那个偏执病娇的少年。
我陪他读书,上学,在他被父亲虐打时,扑过去护在他身上。
他说我是他黑暗生命里的一道光。
可后来,我们结婚,生了两个孩子。
日复一日的琐碎里,他开始厌倦我。
“早知道,就不这么早结婚了,还能多玩两年。”
他开玩笑一般跟友人闲聊。
而我,刚好端着果盘,站在书房外。
傅凌的话轻松,调侃,听起来像在开玩笑。
友人明显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,说:“当初你可把你太太当宝贝一样,含在嘴里都怕化了,现在是后悔了?”
“倒也没有。”
他低声说:“安安她很好,只是......”
只是他有点厌倦了。
我曾经深度分析过傅凌的人物特性。
黑暗冷漠的童年压抑下,是桀骜不驯的人物底色。
他可以为了心爱的人在冰天雪地里跪一整夜,也可以为了合作案徒手攀爬六楼。
这个人物的本质,就是喜欢冒险与刺激。
而如今,我和他安逸平淡的生活,让他觉得厌烦了。
我愣愣地想着,又听见里面说:
“其实你可以出去找点乐子。”
友人暗示他:“你太太年纪大了,总有年轻漂亮的上赶着巴结你。”
傅凌摇头,语气严肃了些:“我不会背叛我太太。
“这种话,你以后别再说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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