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分了手,倒也不用留在北京伤神伤心。
「兮兮,晚上想吃什么?」
沈良州的声音清晰传来,半下午的忙碌,好似瞬间被安抚了。
「脑细胞都死了几千万,好累,你定吧。」
「那要不要吃火锅,我知道有一家的脑花特别棒,你肯定会喜欢。」
吃火锅的时候我总是喜欢点一份脑花。
但后来,傅寒声说看着就恶心,我就很少碰了。
可我隐约记得,沈良州的饮食一向很清淡。
「沈良州,你不用这样迁就我的,我早就不挑食了。」
「是我也突然很想吃,记得大学的时候,二食堂里有一家冒菜,脑花很嫩很鲜。」
听他说起这些,我也不由馋了,那家冒菜确实好吃。
我大学吃了四年都没腻。
「那行吧,那就吃火锅。」
「我现在过去接你。」
「嗯。」
沈良州带我去的是一家在香港开了很多年的重庆火锅店。
店面很旧,地方也不大,但生意特别好。
就是西装革履的沈良州,和这环境实在太格格不入了。
我看着他拿纸巾仔细地帮我擦椅子。
又熟练地用开水烫碗筷,帮我倒果汁。
他这样的公子哥,做起这些琐碎的事,倒一点都不生疏。
「沈良州,你前女友把你调教的可真好。」
我忍不住感慨了一句。
不像是我,分分合合的七年。
也就一开始傅寒声追我的时候,享受过被人照顾捧在手心里的感觉。
后来大学毕业和傅寒声同居那一年多。
我活脱脱就像个老妈子。
傅寒声的胃不好,我就学会了煮饭煲汤。
像个小媳妇一样照顾他的饮食起居。
但现在我才想明白。
我爱他爱到失去自我,连爱人先爱己的道理都忘了。
又怎能指望他的爱意永不退散。
沈良州一边帮我涮菜,一边抬眸看了我一眼:「你从哪听的我有前女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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