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抽烟,酗酒,赛车,不把自己的命当命。再也不是我儿时记忆中的那个宛如清风般的邻家哥哥。
他谁的话都不听,为了让他少喝酒,我只能陪他喝。怕他飙车出危险,每次我也都陪着他。
我就这样以朋友的身份陪了他整整五年,等来了他的告白。他说自己喜欢我,未来想和我永远在一起。
于是,我们结婚了。婚后,他收了心,接手了顾氏,我们闲暇时一起吃饭,一起看电影,他再也没有酗酒和飙车。
夜半时分,他也会抱着我,一次又一次叫我“卿卿”。那时的我,以为这份甜蜜会永远下去。
可不过一年,采玥就回来了,我和他哭过,生过气,摔过东西,甚至低下头苦苦哀求他。
却无论我做什么,都不敌采玥一个轻飘飘的眼神。后来,顾玄安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。我和他见面,不是在冷战,就是在吵架。
明明做错事的人并不是我,日复一日受到惩罚的却是我。那时,我才明白,不爱,就是不爱。第二选择,永远是第二选择。
我明明为这份爱付出了那么多,得到的却全是痛苦。我开始变得不甘心。既然顾玄安一点都不喜欢我,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推开我?
明明是他自己说,他喜欢我,想和我结婚的。可为什么她回来后,又毫不犹豫推开我?我林卿,到底算什么?五年加两年,谁有一个又一个深爱的七年。
终于,我因爱生恨,发了狂,只想和他们同归于尽,甚至放弃了自己的生命。现在想想,真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。
我起身,走到镜子面前。镜中的我,还没有一年后扭曲的面庞,没有嫉恨的表情,依然是那个大家称颂的,恬静优雅的林家千金。
今天确实是纪念日。但不是什么结婚周年纪念日,而是我重生的纪念日。我再也不会傻了,也不会重蹈覆辙。这一次,我会为自己,好好活一次。
我跳下床,给闺蜜苗苗打了个电话,约她出来。晚上七点,我俩站在本市最大的酒吧门前。苗苗眼神复杂地看着我,“你确定要进去?”我点点头。
酒吧里热闹极了。我并不是来喝酒的,而是来找人的。晚上10点,苗苗死活要拉我走。“你到底要找谁啊?明天再找不行吗?”
苗苗婆婆已经给她打了5个电话,我不想让她太为难,便先和她一起向外走,准备让她先回,我在酒吧门口守株待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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