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剧情中,陆母给了女主一巴掌,失望又愤怒地看着她。
「你怎么这么贱呐?」
「我真怀疑你是不是我的女儿?你怎么就没学到你姐姐的半分优点?」
「我真后悔把你接回来了,早知如此,还不如让你死在外面,省得你给陆家丢脸!」
陆父都不愿意看她一眼。
「幸好没有公布你的身份,我看也不用公布了。」
「你滚出去吧,陆家就当没有你这个女儿!」
无论女主怎么哭泣解释,他们也没有心软,当天就把女主赶了出去,还不准她带走任何东西。
外面下着大雨,狗腿的保姆还故意夺走了女主的伞。
小锁中女主在大雨中走了很久,回忆起自己这些年的经历,觉得自己是一个很没用的人。
她觉得是自己不够好,家人才不喜欢她。
虐文女主的通病,总是把错误揽在自己身上。
其实她的闪光点,放在任何一个地方都很炸裂,只是被作者以虐为由,无情的束缚住了而已。
小时候的女主跟着一个拾荒婆婆,在一个废弃的桥洞下面,生活了八年。
婆婆去了后,女主自己捡废品,用卖废品的钱养活自己,自己在外流浪了一年。
九岁那年,她被陆家找回。
本以为有了家,有了父母,就能过上幸福的生活。
却没想到,这个家却是比流浪还要残酷的地狱。
但是,那是对女主来说。
我不是陆可馨,我是陆欣欣。
我不想被骂,更不想被打耳光。
所以我决定,主动出击,抢先占据道德制高点。
与其委屈自己,不如指责别人。
我大手一挥,打车回了陆家。
打开门后,陆父陆母一脸怒气的看着我。
我抢在他们开口之前,拿起桌上陆父的紫砂壶砸在地上,然后瞪着眼睛,用我充足的肺活量,先大声尖叫了三十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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