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个真正意义上的假千金。
与一般的假千金不同,我不会有被拆穿的危险。
因为养父母真正的女儿,已经死了。
是她亲手把我送进了这个家。
1.
童知在河里把我捞起来的时候,自己也进了医院。
我一开始不明白十岁的她为什么会在清晨无人的河边闲逛,甚至还勇敢救起了一个比自己小不了几岁的女孩。
核实我身份的警察来好了几波,她才吸着氧醒来。
我在河里漂了很久,医院诊断最严重的是长期营养不良。
由于我没名没姓,无法提供自己父母的信息和地址,尽了力的民警们决定把我送进当地的福利院。
童知拦住了他们,主动提出把我带到她们家照顾。
理由是她很喜欢我,觉得跟我有缘分。
一般的家庭不会任由一个孩子牵着鼻子走,但童家不一样。
童母是县纸业厂的技术骨干,童父开着生意红火的饭店,对面就是县城小学,童知和哥哥童黎就在这里就读。
因为重病而备受全家呵护的童知拉着我的手,说加了我这双筷子,他们也是衣食无忧的一家。
在童家的时间,童知带着我看书,做点心,教我拉小提琴,还用她的零花钱给我买衣服。
兴致上来,一天给我梳八百遍头发。
童母有一次在饭桌上调侃童知把我当成了洋娃娃在打扮。
我埋头吃饭,没注意听。
童知放下筷子认真道:「妈妈,她不是洋娃娃,她是知知的妹妹。」
可我从没喊过她姐姐,如果非要称呼,我会叫她知知。
因为我的姐姐,另有其人。
部分农村地区盛行计划生育的其实是另一种规则。
如果第一胎生的是个女儿,政策允许再怀一个。
当时已是高龄产妇的生母,带着满腔自己一定会生个儿子给老宋家传宗接代的心情,怀上的我。
一向重视男丁的奶奶为了还未出世的孙子忙前忙后,感动得生母挺着肚子下跪感恩老宋家的优待。
可十个月后,生下来的这坨肉,是我。
后来我长大了些在地里干活的时候,姐姐告诉我,
与我有血缘关系的那群人发现我是个女孩后,在医院大吵大闹。
生父和他母亲把昏迷中的生母活活打醒又踹晕,让她彻底没了生育能力。
我差点被当场摔死。
一个医生帮着拼命反抗的姐姐护住了我。
他们没了发泄的对象,把姐姐拉过来当众脱了裤子狠揍,认为是她没守祖宗的规矩,跑到医院来,吓走了原本投生到生母肚子里的男胎。
自我有意识以来,干活就是我的人生。
凌晨起床烧水伺候大伯家的两个堂哥洗漱早餐,上午割草料喂猪,下午在地里浇水施肥,挖菜择菜,晚上烧火洗碗。
三岁到六岁的我,深知自己吃的每一粒米,喝的每一口水,都是靠着这些活计换来的。
连着生了两个女儿,再也生不了孩子,生母在宋家更是做小伏低。
可她也没有「妄自菲薄」。
但凡奶奶和大伯娘给了她气受,夜里关起门来,她就会用藤条抽我。
用湿漉漉的布条捆住手脚,再蒙住嘴,打起人来很是安静。
藤条破风的声响似乎只有我能听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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