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证人来了。
虽然我确实希望有神兵天降,在我苦苦搜集证据的时候,刚好有人能甩出一个「不小心」、「巧合」、却「刚好」拍到那家伙偷外卖的监控,把孙敬华当场锤死。
可现实不是小说。
我努力很久,真的没人那么巧刚好在楼道装摄像头。
所以我只能曲线救国,为了胜诉,一口气找了 203 个证人前来参庭。
对,你没有看错。
不是一个两个,而是 203 个!
很不可思议对不对?哪有人开庭找几百个证人?!
可我偏偏就找了,因为方岩说过,民事官司并不规定证人人数限制,只要有确切的证据,多少人都可以带。
法官蒙了。
对面的孙敬华一家更是嘴巴张成了 O 形。
我稳如老狗,提醒大家有序发言,站不下去的就等在庭外,等发言完毕再换新的人顶上。
庭上的法官皱起了眉头,不可思议问道:「怎么这么多证人,难道都是目击者?」
方岩替我回答:「是目击者,但不是证明孙先生偷拿外卖的目击者,而是证明他虐待儿童、很长一段时间在小区偷东西的『旁证』。」
是的。
我找了「旁证」。
在「主证」没有的情况下,「旁证」确实可以作为法官审判的依据,这是合情合理的请求,法官当然不会拒绝。
孙敬华脸色变了,怒气冲冲吼道:「你们不要血口喷人,我什么时候虐待过儿童?!」
我冷哼一声,直接让证人开锤。
第一个证人是清江小区保安团。
我们那栋楼的监控坏了,小区大门的数码监控却正常运作。
在视听资料中,清楚地展示了孙敬华每天不定时回小区的时间,刚好与我九次外卖的时间同步,那个时间丢外卖,孙敬华嫌疑很大。
孙敬华听了,一口咬定说是碰巧。
第二个证人上场,是跟孙敬华同在第三楼的居户。
合计 32 人,联书证明孙敬华有家暴妻儿的情况。
在过去一年中,孙敬华曾多次揪着老婆的头发将妻子孩子赶出家门,配上骂骂咧咧的视频,确实有提过,让孩子自己解决吃饭的问题。
而孩子能解决吃饭问题的方式,偷外卖的可能性非常大。
孙敬华脸色发青,承认自己确实做过一些混账事,但这并不足以证明,他当天有去偷外卖。
轮到第三个证人。
这次是楼里跟我一样丢失过外卖的人。
他们所提供的外卖点单记录,仍旧与孙敬华回归小区的时间一致,从侧面证明,孙敬华不是第一次作案,在我之前,他可能偷窃过很多人的外卖。
当然,孙敬华还是不认。
咬死我们没有决定性证据,坚持不肯松口。
我也不急,早猜到他会死鸭子嘴硬,优哉游哉地,等下一个沟通好的证人上场。
这 203 人,是我花了一个多月请来的外援。
在我们金江市,将会是历史上第一个有这么多证人参庭的民事官司,想必庭审结束,今晚就会冲上热榜第一。
这就是我要的效果。
我大张旗鼓,当然不仅仅只是为了胜诉,而是要让孙敬华尝尝,被舆论网暴大规模反噬的滋味!
他不是在网上爱子情深吗?
笑死,一大群小区住户作证他打儿子。
他不是跟老婆相濡以沫吗?
抱歉,他除夕夜把老婆罚跪在门口,这个视频实在拍得太清晰。
他不是坚称我心理变态吗?
很好,我直接请了从小到大带过我的所有班主任,每个人都实名出庭,一起证明我不曾有过虐童历史。
我请了公司同事,请了新媒体同学,请了前女友,请了所有能为我证明人品的人。
在没有主要证据的情况下。
一个是往日素不相识、不曾有虐童黑点的被告。
一个是有家暴孩子黑历史、对家人不屑一顾的垃圾父亲。
就算法官无法判定他有罪,庭审直播结束后,也必将会有无数自诩正义的热心网友对他「正义」开刀。
这就是我的目的,我要他舆论反噬,彻底在网上社死!
想以后再拿孩子捞钱?
不好意思,这条路已经被爷封了!
随着时间流逝。
取证终于结束。
孙敬华从一开始的脸色惨白,到最后竟有点高兴。
因为我所提供的证人全都是旁证,没有一个可以明确地举证他当天有偷外卖,他的心思全都在排除嫌疑,估计一时半会儿,也猜不到接下来即将面临的后果。
而且我觉得,像他这种混不吝的人,估计也不会惧怕网暴。
所以我还有后招,等庭审结束之后,马上就会启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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