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出教室大门的时候,我看着久违的阳光愣了神,结婚第三年我像狗一样被江至锁在暗无天日的储藏间里,都忘了阳光照在身上是这么个滋味儿。
「林夏,你看你的卷子,错成这样,你脑子被猪油糊死了?」
仙仙提溜着我的耳朵狠狠地教训着我,看着久违的她我笑出了眼泪,「可不就是被猪油糊死了。」当初不惜跟父母断绝关系也要嫁给江至那个畜生!
「你你……被我骂傻了?」
我别过头轻轻抹了下眼睛。
仙仙才是个傻姑娘呢!我死后她居然还想跟江至同归于尽。
既然老天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,那我就不能浪费。
路过篮球场的时候,里面尖叫声不断,仙仙拉着我就要去凑热闹,可我们却被人流冲散了。
我看着充满青春气息的篮球场,怎么也想不到这是孽缘的开始。
篮球场里欢呼声一声高过一声,我的眼睛里只有那个身穿火红色球衣的人,18 号,那是我名字的笔画。
我看着他肆意地在球场上狂奔,眼睛不停地在寻找什么,直到他看到我身处的 2 号站台,整个人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,冲着这边抬了抬手,引来无数女生的尖叫。
我的视线追随着那抹鲜红,看到了衣服上江至两个大字,以及名字旁边的 LX,林夏。
他生得高大清瘦, 眉眼带笑,一副好皮囊引得众人追捧,那深邃的目光里藏着无数的算计和心狠,可惜那是我第一次动心,自然听不得好言相劝。
最后一个三分球落下,球场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。
江至代表全队领奖,主持人问他有什么感想,他拿着话筒看向我的方向,眼睛发亮,呼吸不稳,用尽全身力气吼出来。
「林夏同学,你愿意成为我的女朋友吗?」
人群再次沸腾,我漠然地看着江至抱着一束火红的玫瑰跑向我,他满头大汗,声音清爽且坚定,「林夏,你答应我,我发誓这辈子往死里宠你!」
我时常在想,众星捧月般的江至怎么会相中平平无奇的我,后来我才明白,因为我蠢笨好拿捏,甘愿在大好的年纪放弃学业为他生儿育女,操持家务,更多的是因为我小有权利的父母可以助他平步青云。
因为江至的霸气发言,周围同学开始起哄,「答应他!答应他!答应他!」
我视线下移,看着他怀里的玫瑰,娇艳欲滴,这样好的东西却成为他凌虐我的工具,他往死里打我,花枝划伤我的皮肤,花刺扎进我的皮肉深处,他像地狱里的恶鬼一样死死掐着我的脖子,说这辈子都别想摆脱他,哪怕是死。
江至,是你不放过我的。
我慢慢俯下身,接过他手里的玫瑰,「好啊!我答应你。」
和江至在一起之后,仙仙差点气得七窍生烟,她指着我的脑袋骂,「江至身边狂蜂浪蝶无数,除了那张脸一无是处,你是疯了还是傻了,选他不选许知言。」
我安抚她,「没疯没傻,你放心,我有分寸。」
仙仙仰天长叹,指着桌子上的东西,没好气地开口,「有分寸,你把这些东西当成宝,废纸叠的星星,随手抄的情书,还有地上捡的银杏叶花束,一堆破烂玩意,你别告诉我你被感动了!」
我看着桌子上的银杏花束,精致得很,不知道出自哪个姑娘的手。
江至生得好看,引得无数女生追捧,他来者不拒,赚够了就丢开,他的一贯操作。
「现在社会还有哪个男生能耐下心手抄情书呢?」
「很有心,不是吗?」
上辈子我就是被江至这种廉价的喜欢骗到一无所有。
仙仙被我气得直接住回了家,扬言我们什么时候分手她再回来。
走了也好,这样我也没了顾忌。
不知道这话怎么就传到了江至耳朵里,为了套住我这头狼,江至开始为我花钱,带我吃了林城最贵的日料,送我大牌包包和香水,我频繁地发着朋友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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